當編輯走到幕前(美國)
文/老貓
為什麼編輯總得當無名英雄?為什麼封面可以印上設計者、繪圖者、攝影者大名,而獨獨編輯卻要隱身幕後? 美國老牌編輯葛羅斯,在「編輯人的世界」編者序言中慨嘆,為什麼編輯總得當無名英雄?為什麼封面可以印上設計者、繪圖者、攝影者大名,而獨獨編輯卻要隱身幕後?他大力主張「現在應該到了破除無名編輯禁忌的時候了」。
葛羅斯的序言寫於一九九二年,距今已有十二年。十幾年來,美國出版業已經有了極大變化,九○年代之前,大部分編輯確實是英雄無名,除了某些文壇掌故裡曾經出現過編輯的角色之外,大部分時候編輯是隱形的,一本書誕生的過程中,讀者不會意識到編輯曾經做了什麼事、對書動了什麼手腳。
然而隨著出版產業發展越趨複雜,分工越趨細密,書種競爭越趨激烈,編輯的角色跟過去已經大不相同。當代編輯除了保留最傳統的,來稿審讀的工作模式外,有越來越多的機會需要主動出擊。從單純的定題約稿,到複雜的專案整合,小至一本文集,大到一部百科,編輯常常不只是編輯,而是構想的發動者,乃至是巨型專案的製作人。
甚至這個產業所求於編輯的,也不僅止於「做書」的一端,常常,編輯不但是書的催生者,而且還是行銷的起動器。他要說服、推動內部外部的行銷機器,關注他所完成的那本書。如今的現實是,你想把書賣給讀者嗎?你得先把書推銷給你的行銷同仁、業務同仁和你的經銷商才行。
出版這一行,距離「寫完就出書」的美好的昨日,已經非常遙遠了,在某些出版類型裡,編輯的重要性甚至會超過作者,例如DK的許多出版品(請參考本報「DK風格」一文 ( http://www.upsaid.com/yc_chen/index.php?action=viewcom&id=13 ) ),作者完全無法料想他寫的文字,最後會以何種面貌出現的。
編輯的型態如此複雜,舊日的倫理已無法反映現實,於是美國出現了以編輯為名的出版品牌( imprint,按這個字有許多不同意義,甚至在出版業裡也有不同指涉,在本文的脈絡裡,意義較接近「品牌」)。
早在一九七二年,美國就出現了第一家以編輯的姓名命名的出版品牌。不過那是一個挖角行動的結果,新東家開出的挖角條件包括:用編輯的名字為他成立出版品牌。
人死留名,豹死留皮。這個「毛病」不只中國人有,美國人也不遑多讓。用自己的名字為自己的事業命名,過去原本是老闆的專利,出版業裡到處都是這種公司,像DK(是多林先生和金德斯利先生的姓氏縮寫)、賽門舒斯特、威利父子公司、可諾夫出版社、立托布朗公司、哈波柯林斯公司……數不勝數。
現在為了爭取、表彰優秀的編輯,各大出版社紛紛成立以編輯為名的出版品牌,這個風潮在上個世紀九○年代以後更為風行。總計曾經誕生的編輯人品牌,至少有二十個以上,大部分都集中在童書部門。有些大公司旗下甚至同時會有好幾個(詳情可看「出版家周刊」這一期報導 ( http://publishersweekly.reviewsnews.com/index.asp?layout=article&articleid=CA312103 ) )。
這純粹只是迎合人性好名的緣故嗎?恐怕不能這麼說。
美國的模式,編輯品牌除了代表出版社對編輯成就的肯定,也是對出版社組織集團化以後的另一種破格。
九○年代以後的編輯品牌現象,大環境背景是出版產業的合併風潮。這兩件事情同步發生如果不是巧合,也許我們可以說,大集團在組織擴大的同時,也發覺如何維持編輯部門的創新與活力,是個重要的課題。
對集團出版社而言,有些事是要靠規模取勝的,例如物流、金流、倉儲、發行,有些事則必須靠創造力取勝,例如編輯。編輯如果公公婆婆太多,就不可能做出有原創力的書來,可是如果完全不給編輯任何約束,不知輕重的人就可能為公司帶來難以承受的災難。
編輯品牌是解決這個兩難的巧妙方法,只有編輯品質與市場敏銳程度夠成熟,而且表現夠穩定,十年二十年始終成績出色的編輯,才有可能取得「品牌化」的榮譽(例如哈利波特的美國版,就是學者出版社的品牌編輯簽下版權的)。
品牌編輯制度使得大集團在擴大組織的同時,又鼓勵了優秀的編輯,給予完全的信任,以便維持創意與活力。雖然台灣甚至連出版社老闆都很少用自己的大名當成公司名,不過優秀編輯品牌化的優點很多,應該極有機會成為大公司擴張的策略選項之一。
不過這個制度是全套的,包括組織階層的突破、選書自主權的獨立,以及真誠的肯定等,台灣有多少大老闆願意放手?恐怕才是制度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
(附記:下周過年了,本報也放年假,偷懶一期啦。先跟大家拜年,恭喜發財。希望沒有人反對這個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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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關鍵字】
出版經營、品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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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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