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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典觀點】】

黃巾賊賊不賊?

文/羅吉甫

到今天,我們仍不時看到「黃巾賊」一詞,這是十分不妥的。

黃巾起事未遂,未能建立新政權,勝者為王,敗者為寇,黃巾被貼上賊的標籤之後,便這樣賊了一兩千年。

從政府角度來看,黃巾要推翻中央,不是叛亂分子、不是野心人士、不是賊寇,是什麼?從地方民眾角度來看,黃巾需要軍需物資,所過之處,不免殺戮劫掠,不是賊寇,是什麼?因此《後漢書.皇甫嵩傳》寫:「時人謂之『黃巾』,亦名為『蟻賊』。」蟻賊,或作蛾賊,指密密麻麻如蟻群。

「黃巾」本身便是一個專有名詞。但是到了《資治通鑑》,司馬光講正統,護法統,大概覺得「黃巾」兩個字不足以形容這一群人的賊性,於是把「時人謂之黃巾」一句改為「時人謂之黃巾賊」。

這種把價值判斷加諸專有名詞,甚至取代專有名詞的方式很常見,例如我們在閱讀中國近代史,提到國共對立,常出現「共匪」「毛匪澤東」「蔣幫」「先總統蔣公(中間還一格)」等詞,雖有其時空背景和政治效果,但後代歷史書寫時實在不應該再如此指稱。

許多歷史作品囿於傳統觀念,史觀照單全收,於是「黃巾賊」一次又一次的出現,如《吳姐姐講歷史故事》。依照大小民變都視為起義的中共史觀,這叫「中了封建餘毒太深」。

這裡不是要扣誰帽子,只是藉此說明,儘管只是一個名詞,但因為不同的價值觀而有不同的說法,從而影響後人的觀感印象。從「黃巾之亂」到「黃巾起義」,其中的差距何其大啊!

正確的說法,就是「黃巾」。覺得光這兩個字太孤單,那麼尾巴添字,變成黃巾軍、黃巾民變集團...也是可以接受的。就是「黃巾賊」不妥。

黃巾不是強盜集團,相反的,本身是個宗教組織,稱為「太平道」,崛起於民不聊生的東漢末年,發展運作了十幾年,算是官逼民反的產物。頭頭名叫張角,冀州鉅鹿郡(今河北寧晉縣西南)人,信奉黃老,通法術,會咒語,許多病人喝下他加持過的符水,不藥而癒。他被奉若神明,信徒愈來愈多,達數十萬人,遍及青、徐、幽、冀、荊、揚、兌、豫八大州,包括今天江蘇、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山東、河南、河北等省分。據說好多人變賣、拋棄家產,千里跋涉,爭先恐後,投奔張角,沿途擠得水洩不通,福分不夠走到一半死了的就有一萬多人。

張角的信徒太多,勢力大大,不分區管理不行,他把勢力範圍分成三十六區,稱為「方」,大方一萬多人,小方六七千人,這樣換算,大概三十六萬人有吧!這麼多人窮得要死,餓得要命,嗷嗷待哺,民怨已深,集合起來不造反還能幹嘛?於是張角以「蒼天已死,黃天當立」的陰陽五行迷信為政治號召,說好甲子年(184年)三月五日發動軍事政變。

想想看,三十幾萬人,全部武裝起來,取得一塊好地盤,足以成為日後三分天下的其中一分,如果一切順遂,會不會動搖國本,會不會改寫歷史?這裡用了「如果」兩個字,是因為一開始就不是很順。洩密!!很多行動失敗,就始於洩密。張角一名叫做唐周的門徒窩裡反,上書告密,供出潛伏在京師洛陽的內應──黃巾幹部馬元義數度前往洛陽,勾結政府官員,企圖裡應外合。事機敗露後,有信奉張角、充當內應嫌疑的人,被殺,達一千餘名。

出師不利,不,還沒出師就不利,張角被迫提前一個月(二月)發難,每個人頭戴黃巾,作為標幟。起初勢如破竹,威震京師,接著後繼無力,七零八落。奇怪的是,從史載看來,黃巾不敗則已,一敗,死傷人數往往從萬起跳,例如:

.夏五月,皇甫嵩、曹操、朱雋(雋另加「人」字旁)破黃巾,殺數萬人; 盧植大破張角,斬殺俘擄一萬餘人; .冬十月,張角的弟弟張梁大敗於皇甫嵩,被殺、被俘、淹死者近十萬。 .冬十月,張角的弟弟張寶又被皇甫嵩痛擊,被殺、被俘十餘萬人。 .另外,夏六∼八月,朱雋(雋另加「人」字旁)、孫堅等也俘殺上萬名黃巾。

黃巾因為被殺而減損的多,但增長的更多,加入黃巾陣容的人數,短短數月之間,如滾雪球般增多。日後,被曹操擊敗青州的黃巾軍,就號稱百萬之眾,其中卌萬為曹操所收編;又如張飛燕這支黃巾餘黨,部眾也超過一百萬,數量非常可觀。張飛燕,就是張燕、褚飛燕,西元205年投降曹操時,部眾還有十餘萬人,而這時距黃巾舉事,已經二十年了。

說「黃巾義軍」,可能太神聖,說黃巾賊,又太嚴重。黃巾,就是黃巾。

【後記】

先有官逼,而後有民反。當農民也揭竿而起,通常局勢已經很嚴重了。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像遊行上街頭,結束後解散,回歸居家生活。武 裝革命,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成功了,種種建國神話始塑造,前朝被 打入十八層地獄;失敗了,就會被當朝者扣上亂臣賊子的帽子,永世不 得翻身。從本期電子報的「黃巾賊」一例可知,賊啊、匪啊、野心分子 啊、xx同路人啊等等戴帽子的名詞,是掌握歷史詮釋大權的權勢者慣 用的抹黑手法的產物。他要抹黑可以,我們後人卻不能跟著黑下去。


 

 

(200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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