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故事】
凝視柳陌花衢的眼睛
日日春《寂寞的撫慰》攝影展 春鳳樓舊地開幕
文/鄭尹真
日春不是第一次辦攝影展。上次,民國八十九年,公娼廢,日日春想往後再沒人見的著合法性工作者何般模樣,請來林柏樑抱相機拍了數月,「百年公娼•台北再見」,公娼館就地舉展。事隔三年,日日春辦第二回攝影展,題目下定「寂寞的撫慰」,亮出台灣四○年代到今天,艋舺、大稻埕以至台中各茶室、娼館與酒家小姐生活面容。攝影展所在地點春鳳樓,也是舊時娼館。
各幀作品出於五名攝影家:潘小俠、何經泰、林柏樑、劉清儀,以及已不在世的鄧南光;展覽另有一部份是私人相簿,一位上班小姐自十五歲事雛妓至今累月經年的記憶,與此些浮光掠影併陳,對其作為一個「人」的生命感受特別銳利深刻。
•因為攝影所以拉近 日日春是在前後許多活動裡發現攝影人的。有的舉著相機卻不是記者,關照卻不發聲,某一天才忽的給日日春送上歷年旁觀影像紀錄。也有的先為攝影展前來,之後才對性工作議題產生關切。攝影是種安靜而不讓人覺得侵迫的藝術形式;日日春發覺藉由攝影吸引了很多新朋友,春鳳樓這回首度辦展,便決定以影像為展覽主題,想向歷史挖掘娼妓文化舊時面貌。
從六月決定以歷史相片為主題後,策展人鍾君竺與陳定傑開始籌備,翻找文獻、拜訪文史工作者,兩個月來一無所獲。從前掌握歷史記載權力階級,不以為「等而下之」的社會底層足值載於史冊,性工作自不待言;故所得文獻惟有風流文人為青樓女子所辦刊物如《三六九小報》等,而有資格攝影留念者限於上流藝旦,底層娼妓無人聞問。日日春無法,由當代攝影工作者著手詢問,得林柏樑引介,才找到潘小俠等人。前年出書《大稻埕》的陸沙舟原來也在日日春殷殷期盼人選之列,但陸的按摩院系列底片意外泡水,陸繼而聞得同展者有鄧南光等大師,故堅辭不肯。
•五位名家•角度各異 四○年代,台灣物資困窘,人民生活貧苦,沒有電視也沒有卡拉OK,都會男性夜間消遣去處便是酒家-在當時已屬頂級消費。身為台灣攝影先驅,鄧南光以其家世優渥,能夠上酒家小酌,聽那卡西、小姐唱曲,留下舊時酒家女倩影,彌足珍貴。
兩年前公娼步入歷史時,日日春邀請林柏樑為她們做紀錄。林最初接下這份任務時,原本希望紀錄公娼工作時、與鄰居互動、和子女相處等生活面貌。開始實際拍攝後,卻發現公娼深懼曝光,連稀微的背影也害怕被人認出,公娼說,「我兒子今天還有看到我穿這件衣服」、「我身形特別,女兒婆家看出來會逼她離婚」;林意識到社會巨大污名陰影籠罩下,公娼一「現形」,立時就要家破人亡,因此特別謹慎處理影像,要不借欄杆遮去臉部、要不就刻意模糊焦點。林柏樑表示,拍攝小姐時,他多以仰角取鏡,表示尊重,即使是俯視胸部,鏡頭也強調表現她們對男性的撫慰接納,而非突出性徵以譁眾取寵。
今年四月甫發表工殤顯影《木棉的顏色》的何經泰,出生韓國、十八歲才回台,他曾自述,如是成長背景讓他「一直有不被認同的感覺」。或許是因為有此感受,何過去廿年多拍攝處於社會邊緣的人們-工傷斷肢毀容者、白色恐怖受害人、都市底層,也拍了華西街原住民雛妓。何經泰著名的工殤顯影系列,工傷者皆目光灼灼直視鏡頭,坦然展現癒合傷處;往昔影像中人多為被觀視客體,然何經泰使緘默無語的弱勢位置徹底顛覆,且影像反差強烈,風格犀銳,震撼衝擊,令觀者無所迴避。何表示,他曾經很希望也能讓小姐面對鏡頭,但後來發現,此題材遠比其他弱勢困難;社會壓力令當事人幾乎無法現身。此番受邀展出,圖像以更多空間裡的細節:燈光、磁磚花色、牆上海報、白色床套、物事擺設……,疊構出也許只佔據畫面一角的人物情感。
潘小俠展出艋舺茶室等作品,與何經泰拍攝時間相近,也是民國七十六、七十七年左右。潘因為小時候耳濡目染大稻埕廟宇夜間送諸神出巡,光彩輝煌、恭肅威嚴,然而同時也有許多「壞事」上演,令他印象鮮明深刻,長大後回萬華尋根,便以「夜巡」為主題,拍攝存身於黑暗之中的人、事,有龍山寺遊民,也有戲院裡蔣總統主演的國歌影片。
「夜巡」底下立一系列名為「醉巡」,潘大笑道,望文生義,該系列就是要喝了酒才敢動手拍,攝影對象不出流浪漢、色情行業等社會底層生態。那一兩年,潘小俠與這些人作息一致,常下午四、五點起床,夥同他們喝酒抬槓,替小姐拍照作畫取樂,天明時散去。茶室裡酒酣耳熱之際,潘拿起相機直接就拍,有時則懸掛胸前,偷按快門。潘小俠道,這幾年回艋舺,已經沒有拍照慾望了,「捷運蓋好以後艋舺變不一樣啦」,「人」的感覺沒了,艋舺也沒落了。
「醉巡」系列進行同時,潘小俠任自立晚報攝影記者,因此也參與了華西街雛妓救援運動;對於「反人口販賣」與「反反娼」兩類不同議題,他有何想法?潘覷著眼,想想,老實道,「我沒了解啦!」這次聯展就是對號入座,拍小姐嘛,把從前因為怕影響太多人、從未發表的照片,全部交給主辦單位,讓他們自去選片、放大,「其實若能再隔一段時間,再晚一些發表,會更好」。接著俐落乾了另一杯,絮絮講起他最有感覺的還是捷運未通之前的淡水茶室裡面小姐五六十歲了客人是八十好幾的農夫阿公茶室白天開因為阿公耕完田就來而且有小姐晚上得回家煮飯……。
劉清儀也很直接,表示他是去酒店玩順便照相,不是專門去那邊拍照的,跟其他攝影家不一樣。劉的正職是營造業老闆,手下帶幾百人,商場上爾虞我詐,天天軋三點半,白天精神往往緊繃到極點,到了晚上要是想鬆弛身心,上酒店是最快也最有效率的鬆弛劑。所拍出來的影像是從上緊發條的工作裡出走的一派輕鬆自在。這些照片,花了他好幾千萬。
•目光遠眺 日日春協會秘書鍾君竺表示,舉辦攝影展,是希望透過藝術介質,讓大眾有機會接觸這個無從得知也無從開口發問的議題,並進而開拓討論的空間。公娼廢除後,日日春的定位不再限於「公娼團體」,而是將目光擴大投注於非法性工作者,如按摩院、酒店小姐等等。日日春時常到其工作場所發保險套、義診,並幫小姐按摩,提供服務。鍾君竺指出,台灣現尚有七、八個縣市仍有公娼,總數已低於百人;而街頭林立的茶室、酒店,雖然持合法執照,誰都曉得店裡有性交易。性市場存在但違法,業者自當與警察打好關係,搓圓仔過程中讓渡出去的利益,就靠剝削小姐得來。
鍾君竺指出,合法公娼與娼館頭家是三七拆帳,非法性工作者境遇較好者四六分,乃至五五對半也常見。工作最無保障者是流鶯,也是日日春首要關懷對象;流鶯有時遭白嫖,被勒索,有時還會被叫去警察局罰站,甚至被警察搶姊妹鑰匙,到流鶯共租的公寓去抓「現行犯」,陷姊妹於大不義「抓耙仔」。最靠夭的是,有位掃黃員警交了個妓女女友,勒索其他流鶯就讓女友扮白手套去收帳,若不乖乖付錢,妓女女友報案,警察先生便出面「緝黃」。吃定流鶯不能現身報警、真報了警也是官官相護了局,這麼優秀又這麼懂撈錢之道,難怪想得出擄妓勒贖這種天良喪盡的好辦法。
問題癥結不在於市長譴責的「個別不肖員警」。鍾君竺說,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仍然只罰小姐,不罰嫖客(註),單打獨鬥的流鶯最受欺負。有客人嫖後賴帳,有恃無恐地對小姐示威:「去報警啊!」還有線民充嫖客,嫖完了再報警,充分演繹「摸蜆仔兼洗褲」定義。鍾君竺說,當年公娼願意出面爭取權益,是因合法非法境遇落差太大,逼得人非挺身而出不可;現在橫豎是非法,當事人不能現身,怎麼給欺壓,無人聞見。鍾進一步指出,值廢娼時,北市政府曾耗資百萬委託學者夏鑄九、藍科正各就我國性產業政策進行研究,結果皆顯示,在合法管理與放任地下化之間,合法管理顯然更符合社會利益,學者並建議應舉辦公共論壇,讓當事人對與己切身相關的政策有表達意見空間,「為什麼花了這麼多力氣進行研究,卻對結論建議置之不理?」
鍾表示,日日春很希望舉辦性產業公共論壇,要大家一起發表意見。「日日春當然有自己的一套性產業政策版本」,但關切點可能侷於嫖客與性工作者,不夠周全,若據日日春版本為政策依規,未免寡斷。曾經有位家住萬華的學生對日日春說,他並不希望性產業合法後讓地方居民被歧視,鍾君竺說,類似的問題並非無解,也不可藉以壓迫他人,但性產業政策需要這樣的聲音。很多人從來沒有機會想像「不一樣的性法律」,辦公共論壇,聽見社會各層不同經驗、然後再討論出政策方向,才是為必然存在的性產業尋找出路的最好辦法。
註: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
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
電話:2553-5138
傳真:2553-5236
E-mail:coswas@mail2000.com.tw
網址:www.coswas.org.tw
辦公室地址:北市寧夏路65號一樓
( 2003.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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